臺東縣達仁鄉公所課員(A620020)職務代理人徵才1名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課員(A620020)職務代理人徵才1名

職稱

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42,028元)

工作地點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需求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工作內容

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

    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到職之日止(約116年3月)。

檢附證明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並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簡表【直式橫書格式、自傳需詳填,填表人請簽章】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4.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5.全戶戶籍謄本(含父母、配偶、子女)

6.電腦操作使用或軟體相關訓練或證照。

7.證照、英語檢定證書、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族籍證明(無者免附)。

聯絡方式

電話:089-702249轉605

收件人: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人事室黃主任

地址:臺東縣達仁鄉復興路14號

備註

1.應徵資料請詳載能聯絡到之電話,並於115年7月28日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甄選職缺依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暫訂7月31日上午10時進行面試。

3.參加應徵者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

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

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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