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文化會館動產租賃作業要點」 轉知臺東縣政府修正「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文化會館動產租賃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檢附修正「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文化會館動產租賃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ATTACH1.pdf106 kB ATTACH2.pdf36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