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核定「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機淹水受損專案補助實施計畫」,請轉知農民團體,符合資格且有農機受損之農友,於115年9月30日前檢具規定文件提出申請
| 農業部農糧署核定「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機淹水受損專案補助實施計畫」,請轉知農民團體,符合資格且有農機受損之農友,於115年9月30日前檢具規定文件提出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5年8月28日農糧資字第1151151616號函辦理。 |
| 二、 | 本專案係為協助115年8月下旬豪雨導致農耕機械淹水損毀之農民重新購置農機,推動農機補助專案,以協助農友加速復耕,摘要如下: |
| (一) | 補助對象: |
| 1、 | 設籍、自有、承租、或從事代耕之農地位於農業部公告「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區域」,且所持有農機受淹水受損之農民。 |
| 2、 | 臺東縣金峰鄉已於115年9月16日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貴會持續密切留意農業部災後救助資訊。 |
| (二) |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併身分證明文件、農機災損聲明書、土地地籍資料、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等規定文件,向下列單位申請: |
| 1、 | 省工農業機械:向土地所在地之農會(目前為太麻里地區農會)。餘農會請視農業部公告所轄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天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區域後受理申請。 |
| 2、 | 農事服務機械:本分署(臺東辦事處)。 |
| (三) | 受理與執行時程: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並須於115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 |
| (四) | 補助項目與基準: |
| 1、 | 淹水損壞之農機需為115年8月15日前購置,且領有農業機械使用證。 |
| 2、 | 農機補助機種為「115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項下之「省工農業機械」與「農事服務機械」附表所列之機種。 |
| 3、 | 按表列機種補助上限額度內,補助實際購置金額80%。 |
| 三、 | 另為讓農友隨時掌握災後救助相關資訊,農業部已在官網設置「6月及8月豪雨災害救助專區」(https://reurl.cc/VnzQ5Q),提供農友參考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