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取新制宣導資訊圖卡及懶人包 原住民族委員會前以115年2月9日原民土字第1150006680號函通知,新制收取作業主要係就租金繳款通知書之產製及寄發,由出租機關-鄉(鎮、市、區)公所改為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另民眾可利用多元管道繳納租金,簡化繳費程序,詳如附件,請參閱。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租金繳費宣導懶人包.pdf2791 kB 租金繳費宣導資訊圖卡.jpg27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