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苗栗縣通霄鎮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九條公告、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暨苗栗縣通霄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7次定期會議決(115年5月22日通鎮代22會字第1150000438號函)辦理。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函182 kB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令117 kB 苗栗縣通霄鎮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255 kB 苗栗縣通霄鎮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118 kB 苗栗縣通霄鎮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九條修正總說明22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