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內政部「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說明: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11月21日原民建字第1140059211號函辦理。

業經該部會銜交通部於114年11月17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4096號、交觀宿字第1140601054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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