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加碼要點」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以經企字第11454000680號令修正為「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並修正規定,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5日生效
| 主旨: | 「經濟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加碼要點」業經該部於114年8月29日以經企字第11454000680號令修正為「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5日生效。 |
| 說明: |
| 一、 | 依據經濟部114年8月29日經企字第11454000683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發布令影本及適用對象等公告影本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