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加碼要點」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以經企字第11454000680號令修正為「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並修正規定,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5日生效

主旨: 「經濟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加碼要點」業經該部於114年8月29日以經企字第11454000680號令修正為「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5日生效。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114年8月29日經企字第11454000683號函辦理。
二、 檢附「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發布令影本及適用對象等公告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