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東縣為辦理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自113年11月3日起至11月15日止,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

主旨:公告臺東縣為辦理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

公告重點: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救助項目如下:

(一)臺東縣全縣:本辦法第六條附表-壹、農產業全品項

二、受理期限及程序:

自113年11月3日起至11月15日止,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其相關資訊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附件參考

如農民有申請之問題,可致電達仁鄉公所農業課-高國緯承辦人 ,電話:702249分機40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