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08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請貴單位所遴選或推薦所轄107年度符合資格之績優宗教團體,並於本(108)年3月8日(星星期五)前報所憑辦。

主旨: 為辦理108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請貴單位所遴選或推薦所轄107年度符合資格之績優宗教團體,並於本(108)年3月8日(星星期五)前報所憑辦。

說明:
1.依據臺東縣政府108年1月22日府民禮字第1080018620號函辦理。
2相關附件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ttdaren.gov.tw/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