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農業部公告修正「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及該等家禽免於屠宰場屠宰之情形」及訂定「屠宰供猶太教潔食家禽(Kosher poultry)所需之雞、鴨及鵝免於屠宰場屠宰申請程序」各乙份(附件),請查照。

主旨: 函轉農業部公告修正「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及該等家禽免於屠宰場屠宰之情形」及訂定「屠宰供猶太教潔食家禽(Kosher poultry)所需之雞、鴨及鵝免於屠宰場屠宰申請程序」各乙份(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113年8月2日農防字第1131893637號公告及113年8月15日農授防字第1131893771號令辦理。
二、 農業部113年8月2日農防字第1131893637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二之(二)經查行政院91年4月16日院臺疆字第0910017300號函同意核定「山地鄉原住民地區」,本縣包含達仁鄉、金峰鄉、延平鄉、海端鄉、蘭嶼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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