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風災災損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作業程序」

主旨: 檢送「113年風災災損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作業程序」1份,請貴會輔導受災農民申請,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 旨案申請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本(113)年9月30日止,得視狀況逐案送農糧署東區分署審核。
二、 為利重建輔導作業,請貴所就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者覈實核發「113年度颱風農業天然災害審核通知」。
三、 檢附原函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