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113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受理申請公告乙份

主旨: 檢送本縣「113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受理申請公告乙份,惠請貴所協助張貼公告並宣導所轄民眾周知,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要點」辦理。
二、 旨揭作業受理申請期間為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民眾應填具申請書(附件1)並備齊相關審查資料於辦理期間至各地區公所申請,公所據此辦理書面審查(附件2),經初審無誤後,將申請資料彙整於土地清冊(附件3)連同其申請申請資料於113年6月7日(星期三)前送件至本府,由本府組成實地會勘審查小組辦理後續現勘作業。
三、 檢附旨揭公告、「實施平均地權土地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申請書」(附件1)、申請書填寫範例「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要點」(附件2)、及「實施平均地權規定地價地區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清冊」(附件3)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