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3年3月20日通傳內容字第11348005900號令修正發布「廣播電視廣告播送方式與數量分配辦法」第二條及「衛星廣播電視節目起迄時間認定與廣告播送方式及數量分配辦法」第三條,檢送發布令、令稿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3年3月20日通傳內容字第11348005903號書函辦理。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函示19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