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核定修正「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1份

主旨: 檢送113年核定修正「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1份,請貴所調查所轄農民意願,並將有意願農民相關資料詳實填寫於申請表,於本(113)年3月25日前送本府彙整,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113年2月21日農林業字第1121702245號函辦理。
二、 為輔導農民架設電牧器電圍網防治猴害,農業部自105年啟動「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示範計畫」,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經費補助電牧器電圍網架設資材,以保障農民農作生產,兼顧自然保育,促進生產、生活及生態之「三生農業」均衡發展,本次修正名稱為「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
三、 本方案經8年推展執行,農民對防治成果多予肯定,為因應物價上漲及鼓勵農友以電牧器電圍網防治野生動物危害農作,自113年起調整補助內容,修正重點及配合事項如下(詳如修正方案核定本):
(一) 參考營造業物價上漲指數將電牧器電圍網資材補助基準自279.5元/公尺提高為445元/公尺。
(二) 新增架設費用補助、資材維修補助、自行架設電圍網者添購電牧器及電壓檢測器補助及其他防猴器材等補助。
(三) 為防止農民申請補助架設電牧器電圍網後,擅自將電牧器拆除改以其他方式供電,致發生意外,申請文件新增若擅自改以其他方式為電圍網供電,補助機關免責之切結書。
(四) 本府於猴害造成農損之重點區域,落實辦理旨揭方案之宣導工作,並於113年度至少辦理3~6場以上宣導推廣活動,使民眾了解政府協助農民保護農作之決心及兼顧野生動物保育之作為。
四、 副本抄送各地區農會,謹請協助向農民宣導旨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