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畜牧場確依規定妥適處理斃死畜禽及詳載紀錄,切勿任意棄置斃死畜禽

主旨: 農曆年節期間向為國內肉品消費旺季,為防範斃死畜禽非法流用情事發生,請貴所轉知轄區畜牧場確依規定妥適處理斃死畜禽及詳載紀錄,切勿任意棄置斃死畜禽;另有違法畜牧場請轉知本府依法查處,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3年1月24日農牧字第113004207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