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業於112年9月12日公告112年海葵颱風造成本縣香蕉等作物嚴重農業災損;另該災損嚴重之救助,新增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款第五目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

主旨: 農業部業於112年9月12日公告112年海葵颱風造成本縣香蕉等作物嚴重農業災損;另該災損嚴重之救助,新增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款第五目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貴所配合辦理並宣導農民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農業部112年9月12日農糧字第1121061623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