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文活動
一、目的: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 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收件期間: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閩東語」、「客語」
四、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五、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2,500字至4,500字。
(三)短篇小說:5,000字至1萬3,000字。
六、獎勵方法:每位得獎人,由教育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獎金總額新臺幣162萬元。
七、聯絡方式:
連 絡 人:沈小姐、施先生
電 話:(02)2251-7298
傳 真:(02)2254-2136
電子郵件: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地 址:22044 新北市板橋區松柏街 65 號 5 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