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東縣延平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等條文公布令、公告、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乙份,請查照。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令.pdf180 kB 來文.pdf183 kB 修正條文.docx16 kB 公告.pdf208 kB 對照表.docx20 kB 總說明.docx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