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林區濁口溪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案

主旨: 轉知高雄市政府公告該市「茂林區濁口溪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案,詳如附件,請張貼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6月20日高市府海洋行字第112319340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