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籍規則」第十六條,業經國防部於107年9月25日以國規委會字第1070000182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內政部役政署107年09月27日役署徵字第1070017165號函辦理。

二、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e.nat.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