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文說明惠予配合辦理新A防治工作

主旨: 為降低新型A型流感(下稱新A)傳播及流行風險,請貴公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文說明惠予配合辦理新A防治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3月27日農牧字第1120042585號函辦理。
二、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本會資料顯示,自110年10月迄今,H5N1亞型(2.3.4.4b分支)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已透過候烏傳播至歐、美、亞、非各洲,並於111年底傳入我國,除導致嚴重禽類疫情外,並於歐、美、亞各洲累計通報7名人類新A個案,皆有禽鳥暴露史,其中2例重症及1例死亡。依WHO評估,H5N1(2.3.4.4b)亞型病毒目前感染人類及人傳人風險仍低,但因動物疫情持續使人類暴露風險增加,應加強監測與衛教,一般民眾亦應減少接觸禽鳥,禽類工作者工作時則應正確佩戴個人防護裝備。
三、 考量國內外動物禽流感疫情嚴峻,民眾接觸風險增加,為及早發現新A個案並降低傳播風險,爰請貴公所配合貴轄衛生單位辦理動物流感疫情之人員防治工作,並積極向轄區禽畜相關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等高風險族群宣導自我防護概念,工作時應穿戴適當防護裝備、定期接種流感疫苗及維持良好衛生習慣,留意自身健康,如發生類流感症狀應速就醫;以及向民眾宣導「5要6不」原則,降低新A傳播風險,維護國人健康。
四、 有關新A防治工作手冊、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等資訊,均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题/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新型A型流感/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行下載參考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