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111/112年期甘藍加工廠商」

主旨: 函轉雲林縣政府「公告徵求111/112年期甘藍加工廠商」公告,請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3月17日府農銷一字第1122511957A號函辦理。
二、 收購期間自112年3月15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加工廠商向產地供應單位收購甘藍,且於112年4月30日前加工完成者,農糧署補助供應單位集運費每公斤2元及加工廠商加工處理費每公斤2元,倘供應及加工作業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得擇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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