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11年6月7日府行法字第1110116163號令及其附件「臺東縣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全文各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臺東縣議會111年5月9日東議十九議字第1110000836號函辦理。 二、 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俾便週知。 三、 請本府農業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2166 kB 來文函示9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