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11年3月9日府行法字第1110046647號令及其附件「臺東縣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部分條文各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本府111年度第3次主管會報暨縣務議會議決議辦理。
二、 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俾便週知。
三、 請本府人事處依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11條第1項規定轉請考試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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