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延平鄉民代表會修正「臺東縣延平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6條、第27條、第28條、第31條條文及新增條文第27條之1及第27條之2條文之修正令、公告、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