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以通傳北字第10950031930號公告發布,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7月7日通傳北字第10950031930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函示95 kB 來文函示141 kB 令2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