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自107年7月2日至8月15日受理「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出租申請一案

函轉內政部自107年7月2日至8月15日受理「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出租申請一案,請有需要的民眾自行參閱。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07年6月26日府原建字第1070121945號函辦理。

二、函轉內政部自107年7月2日至8月15日受理「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出租申請,凡年滿20歲以上符合承租資格具原住民身分者,均可參加優先戶及一般戶之抽籤。

三、申請方式如下: 

(一)  現場申請:申請人於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上班時間親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C區住都中心服務處(新北市林口文化一路與仁愛口)填寫申請書,逾期則不受理。 

(二)  郵寄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正確信封格式、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住宅發展科),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郵局退件皆不受理。 

(三)  線上申請:申請人至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網站 (https://social-housing.planning.ntpc.gov.tw/)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