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寶山鄉公所修正「新竹縣寶山鄉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公告、令及條文各1份,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辦理及新竹縣寶山鄉鄉民代表會第20屆第14次臨時會議決案通過。 二、副本抄送新竹縣政府,請鈞府予以備查。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114AH02476_1_23160947577.pdf1005 kB 114AH02476_23160947577_print.pdf18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