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新化線公共巴士駕駛人員1名

一、甄選類別: 臨時 人員 。
二、錄取 名額:正1名。
三、工作內容:
(一)公共巴士駕駛。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四、 工作 地點: 全鄉轄區 。
五、 待遇:
(一)按日 計酬,每薪資 1,000 元並提供勞、健保 (需自付勞、健保
之被險人負擔金額 )。
(二)每月工作 至少 15 日,每日工作時 數四小(須配合排班 )。
六、 僱用期間:通知報到 日至 109年 12 月 31 日止 。
七、資格條件:
(一)學歷 國民小學以上校畢業或具同等歷 者。
(二)性別不 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人 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者。
(四)須小客車職業駕照以上之資格, 小客車職業駕照以上之資格, 小客車職業駕照以上之資格, 具大客車職業駕照尤佳 。
(五)具相關經驗者為佳。
八、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 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 A4 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 一份。 (請自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下載,應貼相片務必詳細 填寫,並親自簽名) 。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 報名 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須小客車職業駕照以上之資格, 小客車職業駕照以上之資格, 小客車職業駕照以上之資格, 具大客車職業駕照尤佳 。
(六)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俗稱良民證 )。
九、報名日期 及截止時間 :
自公告之 日起至 10 9年 10 月 05 日下午 17時 00 分整止。
十、報名 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 (郵寄者採戳為憑 ),於上班時間向 本所 總務 (臺東縣 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 9鄰 14 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表請至本 所網頁 (http://www.ttdaren.gov.tw/ )最新消息 事項自行下載,或至 事項自行下載,或至 事項自行下載,或至 本所 服務台 、 本鄉各村辦公處 領取,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電 :089 -702249# 160 ,高先生 。
十一 、甄選方式:
(一)初審 (資格審查 ): 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 。
(二)面試 : 資格審查 合格者 參加面試 (電話通知 )。
(三)面試日期: 10 9年 10 月 07 日(星期三 )09 時 30 分起至甄選完畢 ,參加人 員應於 上午 9時 10 分前至本所服務台 辦理報到,並攜帶證明文件 正本供現場核驗,當場發還。
(四)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經錄 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取者不另行通知。
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票十二、 其他 :
(一)本次甄選人員資格依據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運要 點及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三)錄取人員如因個素,欲離職者應於一月前告知本所。
(四)面試 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東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面試 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東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面試 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東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面試 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東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面試 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東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面試 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所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查閱。
(五)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 者以棄權論。
(六)正式上班後由本 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者即予解僱 。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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