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

業經內政部於111年11月4日以台內民字第111022064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前開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依據內政部111年11月4日台內民字第1110220641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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