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於海端鄉辦理「小米栽培及田間管理示範講習」課程乙案。
主旨: | 本場訂於本(111)年5月4日(星期三)於海端鄉辦理「小米栽培及田間管理示範講習」課程,課程表如附。請協助轉知轄區農友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原鄉特色作物生產技術輔導計畫」辦理。 |
二、 | 領有本場農業學習護照且全程參加之學員,於課程結束後可登記農業學習護照時數2小時,現場亦提供農業學習護照申請。 |
三、 |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導,請與會人員做好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並保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須全程佩戴口罩。進入會場時請配合體溫量測及實聯制規定,如額溫高於37.5℃或有咳嗽及呼吸道疾病等狀況,請依防疫需要返家休息調養或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