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健身中心業者與消費者間之消費權益事項Q&A」1份,敬請參閱

轉知「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健身中心業者與消費者間之消費權益事項Q&A」1份,敬請參閱

消費者倘於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向健身中心終止會籍,有衍生消費者需退款及違約金等消費爭議事宜,
因不可歸責於業者與消費者,不宜逕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如附件),可歸
責消費者事由計算退費,請業者以從寬從優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