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東縣綠島鄉公所修正之「臺東縣綠島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公布令及公告各乙分,請查照。

主旨:檢送修正之「臺東縣綠島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公布令及公告各乙分,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東縣政府108年4月25日府民自字第1080075180號函辦理。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Download this file (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令.pdf)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令.pdf1772 kB
Download this file (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函.pdf)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函.pdf181 kB